广州:斩断销售假药材“李鬼”的黑手
文章导读:个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和诚信的基础之上。如果连法律底线都不遵守,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顾,肆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不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将触犯国家法律,危及公共安全。 临近年节,不法分子打起了歪主意,低价购入假阿胶等中药材,通过正规的
个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和诚信的基础之上。如果连法律底线都不遵守,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顾,肆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不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将触犯国家法律,危及公共安全。
临近年节,不法分子打起了歪主意,低价购入假阿胶等中药材,通过正规的中药材批发市场销往各地牟取暴利。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警方斩断了一条销售假中药材的犯罪链条,捣毁1个销售假药团伙,抓获7名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价值高达400多万元的假阿胶、安宫牛黄丸等一大批名贵中药材。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和诚信的基础之上。如果连法律底线都不遵守,连最基本的诚信都不顾,肆意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不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将触犯国家法律,危及公共安全。
当然,光靠个人自律远远不够,严格、有效、常态化的监管同样不可或缺。按理说,药材的生产销售、流入市场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有十分严格的监管体系,都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把关。涉案价值高达400多万元的假名贵中药材能在正规市场上大行其道,相关部门岂能不知?如果当真不知,便是渎职;如果早已知晓,却听之任之,甚至牵涉利益纠葛,则更须被严厉追责。
我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照本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往每当有食品药品安全丑闻曝光,受罚的通常只是直接涉事者。这样的追责并不完整,对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者,必须严肃追究其责任。
这次假药材问题,也给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重点领域严密监控,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专项打击和整顿要常抓不懈,不能一阵风。这是对人民群众的健康负责,更是对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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